關于開展第三屆“勤工助學之星”評選活動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05-13 | 作者:admin | 來源:未知
經貿系系注:經貿系學生如申報此項評選活動,請在5月24日(星期五)前将材料送達廣州校區或東莞校區系辦公室出具意見、蓋章。
各系、各部門:
為了更好地激勵太阳學生自立自強、勤奮學習,表彰在學院勤工助學工作中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學生,推進太阳勤工助學工作的開展,學生工作部将于近期開展第三屆“勤工助學之星”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太阳勤工助學固定崗在崗助理。
二、評選要求
(一)思想上要求積極上進,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政治熱情高,集體觀念強;
(二)積極參加勤工助學工作,在勤工助學工作崗位上表現優異;
(三)成績符合要求。參評的上一學年度綜合測評總成績在全級排名前30%,且綜合測評總成績70分以上,必修課和指定選修課修滿後的第一次考試無不及格;
(四)原則上至少在學院勤工助學崗位滿工作一年以上,并至遞交參選表格日止仍在崗工作;
(五)參與評選的同學沒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記錄,無違反勤工助學上崗程序,無私自上崗現象,無重崗現象。
三、評選程序和辦法
(一)符合“勤工助學之星”評選條件的學生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勤工助學之星”登記表》(見附件一);
2.所獲榮譽證書的複印件;
(二)各系、各部門需認真審核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按各系、各部門在崗勤工助學學生數的15%确定推薦名單(四舍五入,不到一人的按一人算)。
四、報送材料要求
紙質版和電子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勤工助學之星登記表》(一式兩份)、《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勤工助學之星彙總表》,個人事迹材料由各系、各部門存檔。
請各申請學生将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所在專業輔導員郵箱
報送時間:2013年5月24日
五、表彰
對獲得“勤工助學之星”稱号的同學給予榮譽證書和獎品。
表彰時間:2013年6月上旬。
六、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陶強(廣州)、廖詩穎(東莞)
聯系電話:020-87212786(廣州)、0769-82676841(東莞)
附件: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勤工助學之星登記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