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山大學新華學院201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
發布日期:2014-06-23 | 作者:admin | 來源:未知
各教學單位、各年級:
考試是教學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對于提高教學質量、建設優良校風學風具有重要意義。加強考試管理,抓好考風建設,是建設太阳優良的學風校風、保證學生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為做好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現将相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3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定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10日進行。
上午:8:45--10:45
下午:14:45--16:45
個别科目時間安排除外。
二、考試安排
廣州校區各科目具體考試安排詳見附件1。
東莞校區各科目具體考試安排詳見附件2。
三、考風考紀要求
1、加強學生考風考紀教育。請各系主任、輔導員結合平時日常工作做好學生期末考試前的思想動員工作。要求全體學生加強對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教學科研工作部網站上關于考 試有關規定資料的了解。加強對學生考風、考紀的教育,使學生充分認識到違反考試紀律所要承擔的後果。
2、加強考風考紀宣傳。教學科研工作部将利用學院電子滾動屏幕、宣傳欄等渠道,加強遵紀守規、誠信考試的宣傳,在校園内營造公平、公正、誠信考試的良好氛圍。
四、監考要求
1、學院的每位教職工都有監考的責任與義務,應服從期末考試工作的整體安排,任何人不得推脫或拒絕參加監考工作。任課教師原則上必須參加所授課程的監考工作。因故不能監考者,必須在前一天向所在系(部)辦理請假手續,經同意後由所在系(部)另派監考教師,填寫《中山大學新華學院監考調換申請表》,報教學科研工作部備案,嚴禁随意請人代監考,否則将追查原監考教師的責任。
2、監考必須先培訓再上崗。監考人員應認真學習《中山大學新華學院考試監考規則》和《中山大學新華學院關于重申考試紀律與違紀處分的規定》,嚴格按要求認真監考,履行監考職責,做好期末考試監考工作。
3、監考人員應嚴格掌握考試時間。監考人員必須在考前30分鐘到教學科研工作部領取試卷和《試室監考記事表》。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做好考場的清理工作,并指導學生對号入座、檢查學生的有效證件。考試正式開始前5分鐘發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考試時間終止前15分鐘要提醒學生注意;考試終止時間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長考試時間。考試結束後,監考人員将試卷、答題紙與參考學生人數核對無誤後,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順序排序後裝入試卷袋;并如實填寫試卷袋封面和《試室監考記事表》,一起交至教學科研工作部。
五、巡考安排
在本學期期末考試期間,院領導、教學科研工作部、學生工作部、各系及教學督導組将組成考試巡視小組,對考試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在監考中未按時到考場監考、在監考中制止學生違紀和作弊行為不力的監考人員,一旦發現核實,将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巡考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并如實填寫《巡考記事表》。
希望各系在期末考試期間要嚴抓考風考紀,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切實做到思想上重視,制度上保證,行動上落實。全體學生要珍愛自己,嚴格自律,堅決杜絕違紀、作弊行為,為形成太阳良好考風、學風共同努力。
廣州校區聯系人:李惠娟 聯系電話:020-87215072
東莞校區聯系人:唐美蓮 聯系電話:0769-82676845
附件3:《中山大學新華學院關于重申考試紀律與違紀處分的規定》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
教學科研工作部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