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學生個人信息更改手續
發布日期:2023-05-23 | 作者:admin | 來源:未知
(一)業務受理時間:上半年3月份受理,下半年10月份受理
(二)學生高考報名後,經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批準依法變更身份信息的,可向教務處教務學籍科(廣州校區行政樓210室/東莞校區格物樓2-B207室)提出學籍信息更改的申請。
(三)證明材料清單,學生需要按變更的項目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全日制本科生學籍身份信息變更申請表》
(2)個人信息變更申請書(自行用A4紙書寫)
(3)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須複印戶主頁、學生本人頁及信息變更記載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新舊身份證均需複印)。
(4)當地公安部門信息變更證明材料
(5)遷出證明
(6)戶口注銷證明
(7)單程證複印件
(8)香澳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 姓名變更,學生需要提供材料:(1)、(2)、(3)、(4)
* 因重号變更身份證号碼,學生需要提供材料:(1)、(2)、(3)、(4)
* 更改為香港身份證,學生需要提供材料:(1)、(2)、(4)、(5)、(6)、(7)、(8)
(四)學生本人把所有材料交至教務處教務學籍科審核。
(五)教務處把審核通過的材料上報教育廳。
(六)教務處把審批結果反饋給學生并向學院各職能部門提供學生學籍信息告之書。
來源:廣州新華學院教務處http://jwc.xhsysu.edu.cn/info/1073/11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