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通知】關于開展2016學年學分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5-02 | 作者:jmx02 | 來源:未知
各位學委:
你們好!溫馨提示之前在學委群轉發了教務處的學分認定和轉換通知,申請時間即将結束,請有需要的同學們盡快按學校教務處的規定申請。
根據《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分認定和轉換管理辦法(試行)》(中新教〔2017〕1号)文件精神,2016學年學分認定工作即将開始,請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分認定對象
我校2013、2014、2015、2016級已注冊學籍在校生。
二、學分認定程序
(一)校外課程學分認定
校外課程包括MOOC課程(慕課)、對外交流合作項目課程、國家高等教育本科自學考試課程。
1.MOOC課程(慕課)學分認定申請流程
(1)學生本人填寫《中山大學新華學院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附件1),申請表交至教務處教務學籍科,同時将課程結課
證書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截止時間5月11日),郵件以“年級專業+學号姓名+MOOC課程名稱”命名。
(2)教務處根據實際情況,以公共選修課性質給予成績和學分的認定,每門MOOC課程最高認定2學分,每生累計認定不超過8學分。
(3)可認定學分的MOOC課程為非本學期全院性公共選修課選課階段所選的課程,且課程結課時間為2016年9月5日至2017年4月30日。※課程結課時間以結課證書頒發時間為準。
2.對外交流合作項目課程、國家高等教育本科自學考試課程學分認定申請流程
(1)學生本人填寫《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生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附件1),連同相應課程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一并交至所在學院(直屬系)審核(截止時間5月11日)。※若申請學分認定課程類型為對外交流合作項目,需同時附上經所在學院(直屬系)審批的《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校外課程修讀計劃表》(附件2),校外課程修讀計劃應當在學生出發前往合作院校前制定并通過審批備案。
(2)學生所在學院(直屬系)完成審批意見,于5月17日前将審批好的紙質材料交至教務處教務學籍科,電子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分認定申請彙總表》(附件4)發至指定郵箱。
(3)教務處複核通過并同意備案後,由學生所在學院(直屬系)在教務系統完成學生成績的轉換和學分認定操作。
(二)非學曆學習成果學分認定
1.國家權威性考試或鑒定所獲得的相關學業成績或資格證書申請學分認定流程參照“校外課程學分認定”流程(非MOOC課程)。
2.創新實踐學分币和創新實踐學分。創新實踐學分币包括學生學術講座學分币、學科競賽學分币、創新項目學分币、社會實踐學分币。
(1)學術講座學分币、學科競賽學分币、創新項目學分币獎勵數量由教務處根據當前學期學生參與相應項目完成情況給予結算。
(2)社會實踐學分币獎勵申請。學生填寫《中山大學新華學院社會實踐學分币申請表》(附件3),連同相關佐證材料交至所在學院(直屬系)(截止時間5月11日)。學生所在學院(直屬系)完成審批意見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5月19日前将審批好的紙質材料交至教務處教務學籍科,電子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分認定申請彙總表》(附件4)發至指定郵箱。教務處複核通過後予以備案并完成學分币的獎勵操作。
3.創新實踐學分币兌換創新實踐學分規則為6個學分币認定1個創新實踐學分,教務處根據學生累計的學分币數量直接認定創新實踐學分。
三、學分認定申請注意事項
1.學分認定申請結果尚未公布時,學生需繼續跟班上課。
2.具體可參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分認定和轉換管理辦法(試行)》(中新教〔2017〕1号)。
太阳集团城网址9728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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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聯直屬系人:
岑俊峰 東莞校區格物樓2-B207室 0769-82676827
陳依岚 廣州校區行政樓210室 020-87211857
郵箱:xhxfr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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