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報道】劉佐研究員談中國稅制改革:“十二五”回顧與“十三五”展望(
發布日期:2015-12-24 | 作者:admin | 來源:未知
12月4日下午,中國稅務報社總編輯劉佐研究員應邀來太阳東莞校區演講,主題為《中國稅制改革:“十二五”回顧與“十三五”展望》。講座由太阳主辦,經濟與貿易系承辦,經濟與貿易系學生會協辦。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副院長楊衛華教授,經濟與貿易系副主任方建國副教授,财稅與會計研究中心副主任黃國龍副教授以及經貿系師生代表共200餘人參加此次講座。講座由副院長楊衛華教授主持。
劉佐研究員演講
劉佐從“十二五”的回顧與“十三五”的展望兩個方面介紹了中國稅制改革的進展和趨勢。
“十二五”時期稅制改革的回顧
在回顧“十二五”時期的稅制改革時,劉佐認為,由于近年來我國的稅制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暫時不具備一個統一的改革方案在全國同步推行的條件。因此,在過去幾年以及未來幾年的稅制改革中,我國采取和将繼續采取的是根據突出問題,逐個稅種突破的方式,但改革将覆蓋各類稅收,即貨物和勞務稅、所得稅、财産稅。
貨物和勞務稅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營改增”。劉佐主要從“營改增”的原因、模式等方面進行了介紹。在談及原因時,劉佐從經濟、技術、管理和國際慣例方面進行了闡釋。此外,介紹了“營改增”從個别地區試點到全國試點,從部分行業逐步擴大到所有行業的推行模式。二是對小微企業的扶持。為了鼓勵就業,解決民生問題,在“十二五”期間,我國逐步提高了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由月銷售額5000元提高到20000元,再提高到30000元。劉佐從公平視角提出,應将增值稅的起征點改為免征額。三是成品油的消費稅改革。我國在2014年12月到2015年1月期間,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稅額标準。在成品油消費稅額标準調整上,劉佐認為應當權衡稅收負擔和該稅目對于環保的促進作用。四是貨物和勞務稅其他方面的改革。劉佐介紹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6%的征收率調整為3%,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1.6升以下排量小汽車車購稅減半征收,紡織品等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境外旅客在我國境内購物500元以上退稅,自2015年開始出口退稅全部由中央承擔等改革措施。
所得稅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主要是工薪所得費用扣除額上調至每月3500元,累進稅率檔次從9級減少到7級;個體工商戶稅前扣除項目、扣除标準和稅率調整等。劉佐還認為應當加快個人所得稅的改革。二是企業所得稅調整。主要是減輕小微企業所得稅負擔,定向實行固定資産加速折舊等。
财産稅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車船稅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國務院制定實施條例。二是資源稅改革,将部分資源産品從量定額征稅改為從價定率征稅,調高了部分資源産品的稅額标準等。劉佐認為資源稅改革應當繼續擴大征稅範圍。三是在稅種設置上,增加了待開征的環保稅,廢止了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
稅收法制建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取消了刑法中關于涉稅犯罪死刑的條款;二是修改了立法,完善了其中稅收法定的規定;三是修改了稅收征管法,優化納稅服務,特别是推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辦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提高了稅收管理水平。
在場師生積極踴躍提問
“十三五”時期稅制改革的展望
在展望“十三五”時期的稅制改革時,劉佐着重談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進一步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劉佐認為,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應當進一步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這不僅僅要求修改立法,更應當争取稅收法定原則“入憲”。并且,不同層次稅種應當有不同層次的立法。在步驟上,應當首先推進主體稅種立法,比如增值稅、消費稅和房産稅等。劉佐強調,地方稅種應當由地方立法。
二是合理調整宏觀稅負。劉佐認為,從宏觀稅負水平來看,目前我國存在着名義稅負偏低、實際政府負擔過重的問題。這并不一定意味着我國需要馬上大幅度降低稅收負擔,而應當将稅費負擔統籌考慮,具體分析,分别處理。同時應當認識到,如果宏觀稅負水平比較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也比較高,國民也會比較滿意;反之,如果宏觀稅負水平比較低,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也比較低,國民也不會滿意。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比較高,有利于提高國民的納稅遵從度;反之,如果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比較低,則不利于提高國民的納稅遵從度。因此,在衡量宏觀稅負水平時,應當将宏觀稅負與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一并考察。
三是優化稅制結構。劉佐認為,在優化稅制結構方面,主要有三個基本問題:一是調整稅種的設置;二是調整貨物和勞務稅、所得稅、财産稅的比重;三是調整中央稅、地方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的比重。劉佐強調,應當把稅基廣泛、流動性強的稅種作為中央稅,稅基比較固定的稅種作為地方稅,并通過合理的财政轉移支付制度彌補地方政府本級财政收入的不足。
四是完善主要稅種。劉佐認為,完善主要稅種包括以下内容:增值稅方面,繼續推進“營改增”。完善增值稅的主要措施可以考慮全面推行“營改增”、調整稅率和征收率、清理稅收優惠、設立免征額等内容。消費稅方面,完善消費稅的主要措施可以考慮調整征稅範圍、稅率(稅額标準)和征稅環節等内容。個人所得稅方面,完善個人所得稅的主要措施涉及擴大征稅範圍、改變征稅模式、調整稅基和稅率、加強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的協調、清理稅收優惠等内容。房地産稅方面,房地産稅的改革應當将與房産、土地相關的稅費改革統籌考慮,主要措施應當包括簡化稅制、擴大稅基、合理設計稅率和适當下放稅權等内容。資源稅方面,既要考慮資源稅制體系的完善,又要考慮資源産品價格的調整及其對于經濟的影響。近期完善資源稅的主要措施可以考慮調整征稅範圍、計稅依據和稅負等内容。
在講座的尾聲,老師、同學們紛紛就劉佐的講解,向劉佐提出問題和自己的見解,劉佐也根據自己了解的有關情況和自己對有關問題的看法,認真地逐一為大家解答,并一起探讨,講座現場氣氛輕松而熱烈。
講座現場
劉佐研究員與楊衛華副院長、經貿系師生代表合影留念
(經貿系、院記者站供稿文/通訊員:江海澈記者:梁韻儀 圖/記者:羅韻倩蔡嘉麗)
校對|黃國龍
編輯|林奕璇
責編|劉英